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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026

香港专才(一般就业政策)完全指南:受聘专才如何申请工作签证

专才签证(一般就业政策,General Employment Policy,GEP)是香港最主流的雇主担保工作签证,适合已获本港雇主聘用的专业人士,须证明本地招聘困难。

香港"一般就业政策"(General Employment Policy,GEP)是专为已获本港雇主正式聘用的境外专业人士而设的工作签注申请机制,俗称"专才签证"或"工作签证"。与高才通或优才计划不同,GEP需要雇主配合,先有工作合约再行申请。

核心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持有良好学历,通常须为学士学位或以上(认可大学颁发);
  • 具有申请职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及工作经验;
  • 已获香港雇主提供确实工作职位(以正式聘用函为证);
  • 所提供薪酬及工作条件不低于本地雇员的同等水平。

雇主须证明本地招聘困难

这是GEP审批最关键的一环:入境处要求雇主证明该职位曾在本地进行公开招募,但未能找到合适的本地应聘者,才批准引入境外人才。雇主通常须提交以下文件:

  • 曾在本地媒体(如《大公报》《明报》《星岛日报》或主流招聘网站)刊登招聘广告的证明;
  • 招聘过程的面试记录及拒绝本地应聘者的理由说明;
  • 公司的商业登记证及审计报告。

若雇主无法证明本地招募不果,申请可能遭拒。对于某些高度专业化或稀缺的职位(如特定金融科技、航空、医疗专业),入境处审批相对宽松。

申请所需文件

申请人须提供:有效旅行证件(护照)、学历证明(毕业证书/成绩单,须经公证)、简历及过往雇佣证明、雇主出具的聘用函(须注明薪酬、职位及合约期)。

雇主须提供:公司注册文件、劳工处批准信(如适用)、招聘过程文件。

审批时间及费用

一般审批时间约4至8周,视乎个案复杂程度。申请费用为港币230元(以入境处官网公布为准)。

签注有效期与续签

首次获批的签注有效期通常与雇佣合约年期挂钩,一般为1至2年,可在届满前续签。续签时须提交更新的雇主担保及在职证明。更换雇主时须重新申请,入境处须再审批新雇主的招聘情况。

累计连续居港满7年后可申请永久性居民身份。

与高才通的关系

对于已在港工作的GEP签注持有人,若达到高才通A类(年薪250万以上)或属百强大学毕业生,可在港提交高才通转换申请,转为高才通后不再受雇主限制,在职期间可自由转工,灵活性大幅提升。

注意事项

持GEP签注期间,如被裁员或辞职,须尽快向入境处报告,并在合理期限内(一般为4周)安排离港或递交新的工作签证申请,否则可能构成逾期逗留。部分人士在寻找新工作期间,可透过律师向入境处申请短期延期逗留,以便继续在港求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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